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大学生艺术创作热情,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良好的艺术潜质与精神文化风貌,特举办“山水平院·美美与共”大型校园艺术作品展。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塑造人格魅力,涵养美育情怀,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必须突出积极向上、充分展示大学生精神风貌的特点。
三、参展对象
全日制全体在校学生,其中绘画和设计类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其他类别不限。
四、参展类别
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等类别。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软笔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为8开作品纸。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 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等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 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奖项设置
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等每一类型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作品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六、时间安排
作品收集时间: 11月5日-12月5日
评奖展览时间: 12月12日-12月19日
七、组织单位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八、展览地点
艺术楼展厅
九、作品报送
参展者将作品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办公楼718A(联系人:张思瑶,电话:18738921010)。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4日
(报名请下载“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