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鉴赏》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音乐鉴赏Appreciation of Music
课程代码:
课程类别:通识选修
学时:60 其中讲授:35学时 实践:10学时 自学:15学时
学分:0.1学分
承担单位:音乐学院
适用专业:全校各专业
所属模块:
开设学期:
二、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一)课程简介
《音乐鉴赏》是一门介绍中外音乐发展历史以及鉴赏和分析中外名歌名曲的综合性课程,是培养普通高校学生核心素养的一门课程。课程内容涉及音乐的类别、体裁和相关基础知识,课堂讲授是以具体的音乐作品与风格、音乐题材与特征、音乐家与时代背景为主要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音乐鉴赏的方法与技巧,从而提高音乐的感知能力、想象能力、理解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增强音乐学习的兴趣,建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
(二)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达到以下目标:
课程目标1:学生能够说出中外不同时期、流派、风格的优秀的音乐家或代表性的曲目。学生能够哼唱出名家名曲的代表性旋律。【毕业要求 1 人文素养】
课程目标2:能够理解音乐的表现方法、规律。掌握一定的音乐鉴赏的方法。【毕业要求 4专业能力】
课程目标3: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具备正确认识、分析河南民间音乐的能力。【毕业要求5 专业理论应用】
课程目标4:能够形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提升艺术站位,拓宽艺术视野。【毕业要求10 终身学习】
课程目标5:具备沟通交流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养成认真、求实、勤奋良好科研精神与学风。【毕业要求8 沟通合作】
三、教学环境要求及主要教学手段方法
(一)教学环境要求
多媒体教室
(二)主要教学手段及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理论讲授与欣赏相结合
四、课程教学内容及安排
(一)课程教学内容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情况
课程教学内容 |
教学方法 |
支撑的课程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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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音乐的表现特点与社会功能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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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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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声乐作品综述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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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歌、艺术歌曲与 通俗歌曲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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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民族乐器与独奏音乐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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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民族器乐合奏曲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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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外国中小型器乐体裁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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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大型器乐体裁 |
讲授与欣赏、混合教学 |
课程目标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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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课程教学内容可填写理论、实践安排内容,可为章节名称、知识点名称、实践活动、项目设计名称等
(二)教学安排
章节 序号 |
章节(知识点)名称 |
教与学内容 (依据章节具体情况而简要填写其对应内容,非三项必填) |
计划学时 |
1 |
第一章音乐的表现特点与 社会功能 |
1.学习目标: 了解:音乐的表现特点与社会功能 理解:音乐形象的塑造以及音乐的戏剧性和哲理性 2.讲授内容: 音乐艺术的表现特点、社会功能、音乐形象以及戏剧性和哲理性 3.实践教学: 教学内容: 结合具体音乐作品讲解音乐的特点及功能,分析作品的戏剧性喝着理性的表现方式 4.自学要求: 任务:学习网络课程 检查方式:平台数据,前测 重点:了解音乐艺术的表现特点以及社会功能 难点:能够分析音乐的戏剧性以及哲理性 学时:4学时 其中讲授:2 学时 实践:1学时 自学:1学时 |
4 |
2 |
第二章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
1.学习目标: 了解: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有哪些 理解:音乐的各项表现手段对于音乐作品的作用 2.讲授内容: 旋律、节奏节拍、调式调性、音色的表现作用及意义 3. 实践内容: 结合具体作品分析各个要素对音乐作品的作用 4. 自学要求: 任务:学习网课,完成网课作业 重点:了解音乐作品的各项音乐要素 难点:能够分析各个音乐要素对音乐音乐表现的作用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11 |
3 |
第三章 声乐作品综述 |
1.学习目标: 了解:歌曲的表现特点、人声的分类以及声乐作品的类型 理解:理解声乐作品的分类方法 2. 讲授内容: 歌曲的表现特点、人生的分类以及表现特点、声乐的演唱形式 3.实践内容:学习表演部分声乐作品 4.自学要求:学习网课,完成网课课后作业 重点:了解声乐作品的表现特点,学会演唱个别类型的作品 难点:学会区别声乐作品的类型以及分类方法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11 |
4 |
第四章 民歌、艺术歌曲与通俗歌曲 |
1.学习目标: 了解:中国民歌的种类、外国代表性民歌以及艺术歌曲 理解:理解不同种类声乐作品的特点与差异 2.讲授内容: 中国民歌的种类以及代表性曲目,外国代表性民歌、中外艺术歌曲的特点 3.实践内容:学习演唱部分民歌和艺术歌曲 4.自学要求:学习网络课程,完成网课作业 重点:了解中国民歌的类型以及中外艺术歌曲的特点 难点:理解不同地域不同种类歌曲形成差异的原因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11 |
5 |
第五章 民族器乐与独奏音乐 |
1.学习目标: 了解:我国民族器乐的表现特点以及代表性独奏乐器及代表曲目 理解:不同民族乐器的表现特点 2.讲授内容:二胡、古筝、笛子、琵琶、唢呐等独奏乐器的代表性作曲家、演奏家、曲目 3.实践内容:学习表演部分民间音乐 4.自学要求:学习网课,完成课后作业 重点:了解代表性独奏乐器的流派、作曲家、曲目 难点:理解不同乐器的表现特点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11 |
6 |
第六章 民族器乐合奏曲 |
1.学习目标: 了解:我国不同地域代表性合奏曲种 理解:根底与相关的合奏曲种的类型以及表现特点、风格 2.讲授内容: 丝竹乐、线索月、鼓吹乐、吹打乐的代表曲目以及风格特点 3.实践内容:表演部分民间音乐 4.自学要求:学习网课知识,完成课后作业 重点:了解代表性合奏曲种及曲目 难点:理解与地域相关的合奏乐类型的表现特点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12 |
7 |
第七章 国外中小型器乐体裁 |
1.学习目标: 了解:国外中小型器乐体裁的种类以及代表性曲目 理解:各个中小型音乐体裁的分类方法 2.讲授内容: 舞曲、小夜曲与夜曲、船歌与摇篮曲、幻想曲与狂想曲的特点以及代表性曲目 3.实践内容:表演部分类型音乐 4.自学要求:学习网课知识,完成课后作业 重点:了解代表性曲种及曲目 难点:理解各个曲种的表现特点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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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八章 国外大型器乐体裁 |
1.学习目标: 了解:国外大型器乐体裁的种类以及代表性曲目 理解:各个大型音乐体裁的分类方法 2.讲授内容: 组曲、奏鸣曲、协奏曲、交响乐的特点以及代表性曲目 3.实践内容:表演部分类型音乐 4.自学要求:学习网课知识,完成课后作业 重点:了解代表性曲种及曲目 难点:理解各个曲种的表现特点 学时:11学时 其中讲授:6学时 实践:2学时 自学:3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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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讲授:35学时 实践: 10 学时 自学:15 学时 |
60 |
五、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及能力考核标准(鼓励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因课设置合理的考核评价方式及考核评价标准,要求:考核内容要反映主要的课程目标,考核方式要适合课程性质,考核评价依据要科学合理)
(一)考核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关系
考核内容及占比(%) |
考核评价方式 |
课程目标 |
1.音乐作品的分类以及表现特点的掌握:10 2.中外经典音乐作品数目的掌握水平;20 |
1.课堂测试 2、期末考试 |
1、2、3 |
1.知识理解、各种累音乐发展趋势的了解水平:10 2.对经典音乐的认识,情感态度价值观:15 |
1.课堂测试 2.项目汇报 3.课堂表现 |
1、2、3、4、 |
1.音乐鉴赏知识的掌握;15 2.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实践的能力;10 |
1.课堂测试 2.团队合作 3、期末考试 |
1、2、3、4、5 |
1.与团队合作,分析、表演作品的能力:10 2.进行科学研究设计的科研能力:10 |
1.团队合作 2.科研设计 |
1、2、3、4、5、 |
(二)课程成绩构成
1.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及成绩构成:
(1)考核评价方式:
1.能够表演一首音乐作品形式
2.书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
(2)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平时成绩*50%+末考成绩*50%;平时成绩由考勤、课堂提问以及作业完成情况构成。
(三)能力考核标准(达到优秀或合格的能力评价标准)
1.课堂讲授环节达到掌握重点理论知识,理解难点理论知识;
2.自主学习环节根据课前课后要求完成章节的课前预习和课后强化,并积极完成讨论;
3.实践环节结合课内讲授的理论和自学环节的学习完成相应的实训任务,提 交作业。
根据上述完成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成绩。
优秀(90—100分):掌握音乐欣赏基本知识,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有自己准确的音乐见解。音乐综合素养水平较高,能够准确的对不同音乐做出评判。
良好(80—89分):掌握基本的音乐欣赏基本知识,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有自己较为准确的音乐见解。音乐综合素养水平较高,能够对不同音乐做出较为准确的评判。
中等(70—79):掌握音乐欣赏基本知识,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并有自己的音乐见解。音乐综合素养水平较高,能够对不同音乐做出评判。
及格(60—69):掌握音乐欣赏基本知识,能够参与课堂讨论,并有自己的音乐见解。具备一定的音乐综合素养水平,能够对不同音乐做出评判。
不及格(0—59):不能很好掌握音乐欣赏基本知识,没能够参与课堂讨论,不能够对不同音乐做出准确的评判。
六、课程参考书及辅助学习资源
(一)建议使用教材
1.朱敬修.中外音乐欣赏.出版地:河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
(二)主要参考书(格式同上)
(三)辅助学习资源
1.网络资源
2.相关学术论文或期刊
七、其他说明
制定人:李艳职称:助教 制定时间:2019年3月